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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本府依據縣長競選政見、縣綜合發展計畫及就地方建設實際需要,審酌本縣財源狀況編訂 96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 主 計 | | 一、 | 辦理歲計業務:政府預算收支,應先期作整體性之縝密規劃,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開源節流並重,妥慎籌劃,有效運用。 | | 二、 | 辦理單位會計業務:執行會計制度加強內部審核,積極推展會計管理功能,以增加政府財務效能,減少不經濟支出,落實執行院頒「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以貫徹付款時效,強化便民措施。 | | 三、 | 辦理總會計業務:執行總會計制度,審編本縣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年度總決算,審編本縣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年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各機關學校會計報告,輔導各所屬機關、學校執行會計制度以發揮會計管理功能。 | | 四、 | 辦理帳務查核:查核各所屬機關、學校、鎮(市)公所預算執行及內部審核作業,並督導改進,以達到杜絕浪費,以重公帑,並健全主計人事管理。 | | 五、 | 推動統計業務:健全公務統計管理,強化統計資料功能,落實調查統計業務,有效提供調查統計資料。 | | 六、 | 辦理主計人員人事業務:依照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及主計人事法令,辦理本機關及所屬主計機構之組織編制、任免遷調、考核獎懲、訓練進修及主計人員人事資料庫管理等事宜。 | | 七、 | 辦理採購稽核小組業務:依據「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稽核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各鄉鎮市公所採購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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