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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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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 日期:108-12-06 資料來源:庶務科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並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具備應考資格者。 2.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應徵方式: 1、應徵文件如下: (1)履歷表1份(請黏貼最近半年內之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2)自傳1份 (3)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4)汽車駕照影本1份。 (5)其他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學分等文件影本)。 2、工作內容、待遇及進用期間說明: (1)辦理整合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暨支持服務計畫。 (2)協助辦理社會福利行政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4)每月薪資新臺幣34,600元。 (5)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表現優良者109年可續聘。 3、請於108年12月17日17時前(郵戳為憑)檢具上述應徵文件寄至本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封面請註明:應徵「臺東縣整合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暨支持服務計畫」契約進用臨時人員(約用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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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1.聯絡電話:089-340720轉112林澂專員 2.收件人: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3.地址:95001臺東縣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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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2.資格符合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 3.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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