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府依據縣長競選政見、縣綜合發展計畫及就地方建設實際需要,本縣財源狀況編 |
| 訂97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
| 壹、工 務 |
| 一、加速推動交通建設,加強辦理本縣各項交通建設工作,賡續改善並維護縣 |
| 鄉道路,確保交通安全,促進地方繁榮。 |
| 二、配合本縣各橋樑夜間照明設施,俾利台東亮起來,康樂橋、日光橋、馬蘭 |
| 橋及台9線綠色隧道等夜間景觀照明設施。 |
| 三、為配合省縣道公共設施候車亭計畫-本縣首先設置有大武鄉、太麻里鄉、 |
| 、台東市、東河鄉、成功鎮、長濱鄉等五鄉(市、鎮) 計55座,俾利縣民 |
| 搭車便利。 |
| 四、配合中央政策推動水利建設,促進水資源永續利用: |
| (一)健全水權登記及水資源管理: |
| 1.辦理地面、地下水及溫泉水權登記,並核發水權狀。 |
| 2.有效分配水資源及取締非法用水,調解用水糾紛。 |
| 3.辦理「水源保育與回饋」業務。 |
| 4.辦理「溫泉開發許可審查」及「溫泉取用費徵收」業務。 |
| 5.辦理溫泉路露頭一定範圍劃定及查註作業系統建置。 |
| 6.加強鑿井業管理相關業務。 |
| (二)推動河川防洪工程: |
| 1.爭取中央補助興建縣管河川堤防。 |
| 2.整修破損堤防及零星緊急災修工程。 |
| 3.推動縣管河川治理計畫。 |
| 4.配合中央計畫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各項業務。 |
| 5.督促各鄉鎮市公所辦理防汛搶險演習及組織搶險隊,並加強防汛宣 |
| 導。 |
| 6.加強鑿井業管理相關業務。 |
| (三)加強區域排水工程: |
| 1.爭取中央補助辦理區域排水治理規劃。 |
| 2.繼續辦理區域排水清理維護管理工作。 |
| 3.繼續辦理區排零星加固及災害預防工程。 |
| 五、加強河川管理: |
| (一)加強勸導河川地使用人,依法申請許可使用。 |
| (二)經常派員巡視及督促鄉鎮市公所就近派員巡視,嚴禁於行水區內種植 |
| 高莖作物違規建造情事,如經發現即予勸導改善或取締。 |
| (三)經常巡視河川,加強淤積河段之疏濬,以利河道流水通暢,確保河防 |
| 安全。 |
| (四)疏濬後土石有效管理,公開標售。 |
| 六、河川維護工程及水利工程勘測: |
| (一)加強辦理高灘地利用及低水河道整理。 |
| (二)辦理河床疏濬工程。 |
| (三)派員巡視防洪構造物,如發生潰決破損或應實際需要時予以勘查測設 |
| 並辦理災修工程。 |
| 七、加速推動污水、雨水下水道建設,防治都市環境污染: |
| (一)辦理本縣都市計畫區臺東市污水下水道系統促進民間參與興建、營運 |
| 、移轉(BOT)計畫。 |
| (二)辦理知本溫泉風景特定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線(含污水處理廠)興建 |
| 工程。 |
| (三)配合行政院落實地方自治事項,依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比例編列 |
| 雨水下水道建設經費,持續補助各鄉鎮市公所辦理雨水下水道工程建 |
| 設。 |
| 八、配合內政部M台灣計畫,打造優質寬頻網路建置。 |
| 九、配合行政院環保署積極推展生態工法水質淨化計畫,協助辦理人工溼地 |
| 、太平溪流域水質改善工程建設,創造優質生活環境。 |
| 十、工程品質查核: |
| (一)執行工程施工查核與品質評鑑。 |
| (二)落實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網路通報系統。 |
| (三)加強技師管理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 |
| (四)落實天然災害公共設施復建申請勻支或補助單一對口單位。 |
| (五)落實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管理對口單位。 |
| (六)加強辦理工程品質管理相關訓練。 |
| (七)落實執行生態工法對口單位。 |
| 十一、統一集中採購及訓練: |
| (一)加強採購及營繕工程相關業務之訓練及講習。 |
| (二)代辦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類工程、財物、勞務集中採購作業。 |
| (三)辦理政府採購法上級機關業務。 |
| (四)加強執行工程標案管理資訊系統業務。 |
| 十二、推動深層海水產業發展 |
| (一)爭取設置臺東縣深層海水產業發展園區。 |
| (二)辦理96年臺東縣深層海水產業發展園區未來營運與管理計畫。 |
| (三)辦理97年臺東縣深層海水產業發展園區促進民間參與經營招商前置作 |
| 業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