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各類社會團體立案登記與會務管理。 二、輔導社會團體組織運作,健全會務運作。 三、輔導社會團體建立會計及財物管理制度。 四、補助立案之社會團體推動辦理會員福利服務活動。 五、推動社會團體結合各項社會資源參與縣政推動。 六、配合縣民服務中心推動單一窗口服務,將社團籌組申請、社團各項會議召開及紀錄報核等業務,規畫為線上申請及目前一般作業申請雙模式作業,迎接e社會。
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
一、結合各類志願服務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 二、辦理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運用單位聯繫會報。 三、建立志願服務管理資訊系統。及辦理志工平安保險。 四、委託本縣志願服務團體辦理志願服務單一窗口服務,便利志工請領志願服務記冊、志願服務榮與譽卡及提供服務績效證明書審核及登載作業。 五、配合建立社區照顧服務據點,推動社區建成立照護據點志願服務隊。 六、辦理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及志工隊評鑑,及績優志工表揚活動。 七、辦理全縣志工大會師聯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