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開業務協調會報,每半年定期召開業務協調聯繫會報,追蹤並落實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統籌家庭暴力資料庫,將手工填報資料指定專人建立電腦檔。 三、強化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功能,推動成立機關,設置專責專業人員,以加強組織整體功能之效益提升。四、辦理性騷擾防治業務宣導及委員會議。
一、被害人各項補助 (1)法律訴訟補助 (2)心裡復建補助 (3)醫療診察補助 (4)緊急生活補助
三、性侵害被害人保護業務 (1)提供緊急救援服務 (2)提供緊急診療服務 (3)提拱緊急庇護安置 (4)提供專業心理輔導及治療 (5)提供各項相關補助 (6)持續追蹤輔導
四、家庭暴力被害人保護業務 (1)提供緊急救援服務 (2)提供緊急診療服務 (3)提拱緊急庇護安置 (4)提供專業心理輔導及治療 (5)協助聲請保護令 (6)提供相關經費補助 (7)持續追蹤輔導(8)強化法庭婦幼聯合服務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