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公約第 9 條(政府採購和政府財政管理)
●公家是門好生意?
小蓋為水果電腦跨國企業製造商負責人,某日得知我國各機關將全面進行電腦汰舊換新採購,即希望能透過得標這次採購,做為該公司產品進軍亞太地區的跳板。
但小蓋回想起幾年前,某日表弟小賈突然來電向小蓋表示,其任職之 A 國政府將編列一筆預算辦理該國各行政機關電腦產品採購。小賈正巧為該採購案之承辦人,如果小蓋想投標的話,他能幫忙爭取,不過為了「好辦事」,需要採購預算金額之 15%來打通各環節。
當時小蓋公司剛成立不久,為積極拓展市場,而答應了小賈要求,小賈於是在採購過程中賄賂長官和相關人員,使小蓋順利取得採購案。沒想到事後 A 國政府竟在小蓋欲交付電腦之際,突然以該項預算另有他用為由,逕自解除契約。小蓋原想向 A 國政府提告要求損害賠償,沒想到小賈卻告訴他:「表哥,如果把事情鬧大,到時被查出來有行賄官員,你也不能置身事外,損失的就不只是錢,搞不好還會有刑責,大家都會吃不完兜著走,你以後也不要想做公家的生意了。」,小蓋心中不平也無可奈何,因不敢向 A 國政府索賠,導致公司損失慘重差點倒閉。
為怕歷史重演,小蓋遂要求在臺灣的子公司經理小庫,瞭解我國政府採購之相關作業及預算編列與審查流程等財政管理過程,藉以評估參與我國政府採購之可行性。
小庫接到指示後,私下打電話給其熟識的我國政府官員小蓮,希望小蓮告知該項電腦汰舊換新採購案之細節及「撇步」。小蓮告訴小庫:「我國政府採購案必須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且預算編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預算案內容及相關執行、決算情形也會在機關網站公開,讓外界查閱。如果對採購案內容有疑問,你還是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採購案承辦單位洽詢,認真準備投標文件比較實在啦!」小庫聽完立即向小蓋回報,建議他依相關規定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