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報載地方選舉期間大武鄉公所員工酒駕肇逃15天才函送 疑被爆關說及影響選情 臺東縣警局提澄清說明
發布日期:1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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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媒體報載、地方選舉期間大武鄉公所員工酒駕肇逃15天才函送,被爆關說及影響選情疑雲案,臺東縣警察局長葉超鴻指派督察長劉清俊介入調查,案發後員警立即進行酒測並依法掣單舉發,惟因承辦人確診隔離,而未即時移送,縣警局將依規定懲處。
臺東縣警察局今澄清說明,該局大武警分局大武派出所於111年11月17日17時56分獲報臺東縣大武鄉民族街10號前有路邊停放車輛遭擦撞之交通事故,員警立即前往處理,途中行經大武鄉民族街29號(大武鄉旅遊服務中心停車場)前發現疑似有肇事車輛。
上前查看發現駕駛張民面有酒容獨坐駕駛座上,經徵其同意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於同日18時34分許,測得呼氣酒精濃度值為每公升1.07MG/L,立即依法偵辦,同時針對A3肇逃部分依法掣單舉發,惟承辦人因新冠染疫確診隔離致未能即時移送臺灣臺東地檢署偵辦。
臺東縣警察局指出,針對此案及民眾的疑義該局已進行深入調查,相關人員疏失將依規定懲處。
撰稿單位:臺東縣警察局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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