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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有陪侍小吃部違反防疫規定 東警當場查獲送辦

  • 日期:110-11-21
  • 資料來源:臺東縣警察局 臺東分局

有陪侍小吃部違反防疫規定 東警當場查獲送辦 

發布日期:民國110年11月21日

臺東警察分局19日晚間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於20時40分許進入臺東市更生路某間有陪侍服務的小吃部臨檢,發現櫃檯未依規定設置陪侍工作人員的疫苗接種及快篩情形清冊,在包廂內消費的5名顧客也沒有攜帶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另於21時55分許至鐵花路某小吃部臨檢,也發現2名顧客沒帶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店家讓無接種疫苗證明的顧客進場,已違反政府的防疫規定,臺東分局將移請臺東衛生局做後續裁處。


疫情警戒標準仍維持二級警戒,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16日開放有陪侍服務之合法休閒娛樂場所,但應符合共通性原則,落實實聯制、量體溫等措施,從業人員應至少接種1劑疫苗滿14天,並提供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且顧客進場應提供至少接種1劑疫苗滿14天的證明。違反規定的店家,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臺東分局呼籲民眾務必配合政府相關防疫規定,共同防堵疫情。

發稿單位:臺東縣警察局 臺東分局第一組

聯絡人:組長 劉文昇

電話:089-347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