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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111年度地價稅清查作業開始囉 稅務局呼籲土地適用事實變更應依限申報 以免受罰

  • 日期:111-01-26
  • 資料來源: 臺東縣稅務局地價稅科


111年度地價稅清查作業開始囉 稅務局呼籲土地適用事實變更應依限申報 以免受罰 

發布日期:111年1月26日

  臺東縣稅務局已展開111年度地價稅清查作業,針對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或減免用地的使用情形及適用條件展開年度清查,如有適用事實變更或消失者,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依法申報,以免受罰。


  臺東縣政府表示,若原適用的原因、事實已變更或消滅時,應於30日內,主動向該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如未依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3倍以下罰鍰。而原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如變更供非農業使用時,則應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自111年1月起,對上述用地的使用情形及適用條件展開年度清查,籲請土地所有權人依法申報,以免經人檢舉或經查獲漏稅受罰。如果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82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稅務局電話231600分機262洽詢。


發布單位: 臺東縣稅務局地價稅科 聯絡人:陳淑青 電話: 231600分機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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