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濱鄉公所8/8起發放111年長濱鄉民防疫物資消費金 每人2千元
新聞來源: 長濱鄉公所
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的衝擊,致部分家庭收入深受影響,臺東縣長濱鄉公所為協助鄉民添購防疫物資、生活所需及考量減低鄉內傳染率及維護鄉民健康下,擬訂定相關防疫物資消費金發放規定,經長濱鄉民代表會審議通過,並自111年8月8日至8月31日期間發放每位鄉民新臺幣2仟元整現金,以補貼民眾因購買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所增加的開銷。
鄉長潘淑芳表示,由於此次疫情影響時間較長,加上近期各縣市確診數亦陸續攀升,致各項防疫物品採購需求增加,看到許多鄉親為了購買快篩試劑而大排長龍,也接獲反映部分家庭受疫情關係顯入不敷出;因此,鄉公所及鄉民代表會共同提出防疫物資消費金的發放,來表達對鄉親生活、經濟振興之重視與關懷,並期盼透過補貼購置防疫用品,與鄉親共同度過疫情難關。
鄉公所表示,防疫物資消費金發放對象為111年5月31日(含)前設籍本鄉的鄉民,符合資格者每人可領取2仟元,公所於8月8日至8月12日、8月15日至8月19日已安排在各村指定地點發放,若無法於指定日期前往領取,亦可於8月24日至8月31日期間之上班時間至各村村辦公處領取,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不再補發,公所也呼籲鄉親應多加留意領取時間,並記得攜帶身分證、印章及相關證(表)件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