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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都計區土地雜草超過60公分 限期未改善者最高可罰6千元

  • 日期:111-11-01
  • 資料來源:臺東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

發布日期:111年11月1日

臺東縣都計區土地雜草超過60公分 限期未改善者最高可罰6千元

 

充足的雨水和日照,雜草生長快速,尤其閒置土地久未妥善整理更是雜草叢生,容易引來蛇鼠蚊蟲躲藏,甚至部分民眾認為有雜草掩蓋而隨意丟棄垃圾,影響公共衛生及市容景觀,而依臺東縣公告規定,都市計畫區公私有土地雜草長度超過60公分,限期未改善者,可依廢棄清理法罰款1,200至6,000元。今年截至10月底,臺東縣環保局受理陳情案件共計2,038件,其中雜草長度超過60公分者就有276件、佔13.54%,經通知限期改善率高,僅有3件未如期改善各罰1,200元,再限期後也完成改善,提醒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定期除草及清理垃圾,一起攜手打造臺東亮麗的家園。


臺東縣政府表示,都市計畫區劃設目的是促進都市均衡發展,讓景觀更為美觀,讓人民生活環境更舒適,而發展過程,一些閒置的空地會因久未清理而雜草叢生,甚至遭棄置垃圾成為髒亂的一角,影響環境觀瞻,也破壞生活環境品質,因此,臺東縣公告規範都市計畫區域公私有土地、道路範圍雜草長度不得超過60公分,以督促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善盡維護管理責任,定期修剪雜草,共同營造優美宜人的城市環境,一起慢生活。 


環保局指出,臺東縣公告都市計畫區公私有土地、道路範圍雜草長度限制及限期改善規定,可有效處理民眾的陳情,改善維護環境美觀,惟雜草不含藤蔓及雜樹,如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收到限期修剪雜草改善通知時,如無適法理由展延,除了配合於期限內改善外,如有藤蔓及雜樹情形,也建議一併整理,讓生活環境更乾淨舒適美觀。


環保局呼籲,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善盡管理維護責任,主動定期檢視土地的狀態,防範環境公害或污染的發生,避免影響左鄰右舍的生活環境,共同維護市容景觀。

 


發布單位: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 

新聞聯絡人: 林士銘

連絡電話: 089-22199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