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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COVID-19確診個案應落實居家照護5+n不得外出以免觸法 最高可罰200萬元

  • 日期:111-11-23
  • 資料來源:臺東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發佈日期:111年11月23日

COVID-19確診個案應落實居家照護5+n不得外出以免觸法 最高可罰200萬元 


  為防範COVID-19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透過快篩或PCR陽性判讀確診者,應立即隔離進行居家照護5+n政策,且隔離期間不得擅離住所,台東縣衛生局呼籲選舉期間確診者亦應遵守規定落實居家照護,擅離住所者可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表示,新冠病毒快篩陽性或PCR陽性經醫師判讀通報者,即屬於COVID-19確定病例,應依法進行居家照護執行5+n隔離政策,隔離期間除緊急就醫、避免緊急危難(如風災、地震、火警等)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之正當事由以外,不得離開住所,投票非屬前面正當事由之一,衛生局提醒確診者(21日起至11月26日投票當天,若被判定為確診者),選舉期間應落實居家照護之隔離規定,不可離開住所前往投票所。


  衛生局強調,投票當日各投票所設立之防疫專用通道及遮屏,僅提供發燒但非COVID-19確診者之一般民眾使用,並非同意COVID-19確診者外出前往投票所,再次呼籲確診者應確實遵守居家照護隔離規定,請勿觸法,提醒投票民眾戴好口罩、工作人員落實清消,讓大家安心投票。


新聞聯絡人:臺東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黃崎軒

聯絡電話:089-33117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