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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施行。

  • 日期:110-09-24
  • 資料來源:交通及觀光發展處

公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業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以交路字第11050107105號、台內警字第11008724724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0年10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