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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公告「臺東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草案)」召開聽證會事宜

  • 日期:104-04-10
  • 資料來源:企劃科

主旨:公告「臺東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草案)」
召開聽證會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5條暨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現為國家發展委員會)101年4月9日都字第1010001379號函頒之「花蓮縣政府及臺東縣政府提報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作業須知」第3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就「臺東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草案)」之訂定,為便利廣大民眾能充份表達意見,特召開聽證會。
二、時間:2015年4月19日(星期日)下午14時。
三、地點:臺東縣政府大禮堂(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一樓)
四、主要程序:由主持人說明案由,並指定相關人員報告本案重點,廣大民眾按發言順序及時間分配陳述意見,最後由主持人或經其同意之主管業務單位及其他與會出席者答,主持人再詢問有無最後陳述。
五、本案聽證討論議題:「臺東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草案)」內容規劃。
六、出席聽證會意願之表示與書面意見及資料之提供,為便於行政作業,請擬出席聽證會者於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聽證日二日前)將出席人員名單,包括出席者姓名及單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等,並註明是否欲於聽證會中陳述意見及其書面暨資料等,送達臺東縣政府計畫處企劃科(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三樓,傳真:089-343783、電子郵件:j1032@taitung.gov.tw)。但前開資料如認為有保密必要者,請於提出時敘明應保密之理由,並製作可公開之摘要文件,附加封面,併同電腦檔案,於聽證會開始前向臺東縣
政府提出,所提意見請提出具可信度之來源、依據或佐證資料。
七、聽證以通行語言進行,如欲使用其他語言陳述意見,請自備翻譯人員。
八、聽證議程(含聽證議題、出席聽證會確認書及書面意見格式電子檔),請至臺東縣政府網站(http://www.taitung.gov.tw)之公告事項處下載。
九、為使聽證順利進行,當日下午13時30分開放發言登記,請欲發言者務必於會議開始前抵達會場,俾利排定發言人數、發
言順序及發言時間。
十、連絡人:劉德偉科員、電話089-32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