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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公告臺東縣「海岸地區範圍」,特此公告週知

  • 日期:104-08-31
  • 資料來源:都市計畫科

依據:海岸管理法第五條規定暨內政部104年8月4日台內營字第1040812104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04年9月1日起至104年9月30日止共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臺東縣「海岸地區範圍」圖張貼(陳列)於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暨臺東縣各鄉(鎮、市、區)公所公告欄,供公眾閱覽。
三、本海岸地區之劃設係為明確海岸管理法之適用範圍,尚未直接限制或禁止區內相關利用行為。實質管制部分另依海岸管理法第9條及第16條規定,踐行民眾參與機制及會商有關機關,擬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或針對海岸保護區擬定「海岸保護計畫」、海岸防護區擬定「海岸防護計畫」後,始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