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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110年臺東縣部落集會所(點)-寺廟教堂-旅館及民宿節能設備汰換補助計畫

  • 日期:110-03-30
  • 資料來源:工商管理科

110 年臺東縣部落集會所(點)/寺廟教堂/旅館及民宿節能設備汰換補助計畫

壹、 計畫目的
臺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依據「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辦理所轄部落集會所(點)、寺廟教堂照明燈具汰換、旅館及民宿老舊空調、耗能燈具及電冰箱汰換以落實節電,特訂定「110 年臺東縣部落集會所(點)/寺廟教堂/旅館及民宿節能設備汰換補助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貳、補助對象
一、本縣原住民部落集會所(點)、寺廟、教會(堂)。
二、本縣旅館業及合法民宿。

參、申請補助期間:
一、自公告日起至 110 年 11 月 01 日止提送查驗申請表(附件1);補助申請核銷資料須於110 年 11 月 30 日前提送。
二、期間屆滿前,如補助款將用罄,本府得公告終止補助與提前截止申請補助期間。
三、補助採購期間:110年 1月 1日起採購本計畫所補助之節能產品(以發票開立時間認定)皆可於本計畫公告後申請。

肆、本計畫補助品項用詞,定義如下:
一、「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冷氣機)」:指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以下簡稱 CNS) 3615 及 CNS 14464 規定,其額定冷氣能力 71kW 以下,且列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品目者。
二、「老舊照明燈具」: 須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符合CNS相關標準之測試報告,且燈具發光效率應在100.0(lm/W)以上。
三、「電冰箱」:指依經濟部公告之電冰箱能源耗用量與其能源效率 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經核准登錄之能源效率分級 標示 1 級或 2 級之產品。

伍、各補助品項申請資格與條件:
一、本縣轄內之部落集會點與寺廟教會(堂)適用。
(一)「老舊照明燈具」
1.補助對象:本縣轄內之部落集會點與寺廟教會(堂)。
2.補助標準: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發光效率應達100 (lm/W) 以上之 LED 燈具,二手商品不在補助範圍內。
3.補助額度:每案補助50%費用,不含施作工程費;每案不得逾新台幣40,000元,總補助經費為800,000元。
二、本縣轄內之旅館及合法民宿業者適用。
(一)「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冷氣機)」
1.補助對象:本縣轄內之旅館及合法民宿業者。
2.補助標準: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冷氣機)汰舊換新後之設備,應符合「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所規範之 1 或 2 級產品,二手商品不在補助範圍內。(產品網址查詢https://ranking.energylabel.org.tw/_outweb/pr oduct/Approval/list.asp)。
3.補助額度:額定總冷氣能力每 0.1kW 補助新臺幣 250 元, 每台冷氣以 9.3kW 為限,每台補助金額最高為新台幣23,250元,每案申請台數以3台為限,預計補助720kW,總補助經費為1,800,000元。
(二)「老舊照明燈具」
1.補助對象:本縣轄內之旅館及合法民宿業者。
2.補助標準: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發光效率應達100 (lm/W) 以上之 LED 燈具,二手商品不在補助範圍內。
3.補助額度:每案補助50%費用,不含施作工程費;每具補助新台幣800元為上限,每案不得逾新台幣8,000元,總補助經費為200,000元。

(三)「電冰箱」
1.補助對象:本縣轄內之旅館及合法民宿業者。
2.補助標準:能源效率分級標示1級或2級之電冰箱,
3.補助額度:每公升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0元為上限,不含施作工程費,每台電冰箱以800公升為限,補助金額每台不超過新臺幣 3,000 元,每案申請台數以2台為限,總補助經費為313,170元。

陸、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一、應備文件:
(一)臺東縣設備汰換補助申請表(附件1)。
(二)設備汰換設計完工前後照片(附件2)。
(三)設備汰換購置證明文件:新購設備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收據正本,其上應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並應註明品項廠牌型號及費用(或檢附詳細之品項金額明細表);收據應加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載明廠商或銷售者之統一編號及代表人姓名,統一發票收執聯或收據之開立日期 110 年 1月1日起至 110 年 11月 30日止 (附件3)。
(四) 設備裝置地點之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
二、申請者資格證明及補助設備規格證明文件(附件4)::
(一)服務業電力用戶、表燈營業用電戶、公司行號(商號):
6個月內商業登記抄本、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或經本府認定足資證明為服務業之文件。
(二)集合式住宅、辦公大樓:最近一期管理委員會組織報備證明文件或足資證明之文件。
(三)受補助節能產品之廠商保證書(卡)影本,應載明廠牌及型號。(產品網址查詢:https://ranking.energylabel.org.tw/_outweb/product/Appro val/list.asp)
(四)本縣或本縣指定暫存場委託管理單位開立之該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或電冰箱之清除證明文件或廢棄物處理廠切結證明書【 廢棄物處理廠切結證明書(附件5)(附件6)】與【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
(五)老舊照明燈具:符合發光效率應在100.0(lm/W)以上之照明
燈具,產品測試報告或足資證明文件。
(六)申請人(單位)之存摺影本。
三、本計畫之申請表格可至臺東縣政府網站下載,或至本縣「power 台東」官方網站下載。
四、申請者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後,於公告期間內郵寄至「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郵寄封面應載明「申請臺東縣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計畫補助」,收件人「臺東縣住商節電工作小組收」,收件日期以郵戳日期或現場收件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柒、補助審核作業
一、書面審查:申請案件依收件先後順序由臺東縣住商節電工作小組進行審核,並於收件後 30 個工作天內,將審核結果將函文通知申請者,補正次數以一次為限,補正日數以發文日次日起 10 日(不含例假日);屆期未補正者將駁回申請。
二、現場查核:通過書面審查之申請案,必要時將安排現場查核,查核時間排定後,如申請者無法配合現場查核作業,將辦理退件。
捌、補助款撥付方式
獲審核通過之補助申請案,以電匯撥入以申請者為戶名之金融機構指定帳號;建議使用台灣銀行或郵局帳戶。
玖、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得不予補助
一、補助申請表未簽名或蓋章。
二、檢附之文件有隱匿、虛偽或假造等不實情事、不完整、模糊不清無法審核。
三、申請者資格不符。
四、申請補助項目、設備能源效率或型號不符合補助標準。五、發票或收據之日期非於補助期間。
六、廠商保證書(卡)日期為補助執行期間前或執行期間後。七、申請日期超過補助期間。
八、廠商保證書(卡)未載明廠牌及型號。
九、發票或收據上未載明受補助產品之廠牌型號。
十、申請文件不實或偽造變造。
十一、經查證有囤積、轉賣之情事。
十二、預算將用罄並經本縣公告終止補助。
十三、本計畫申請表格、其規定應填列事項及檢附文件,均為補助申請要件之一,申請者應切實遵守;如經查得申請者有違反本計畫規定事項或有虛偽買賣、偽造不實資料、經補助後逕行退換非補助產品,本縣得廢止或撤銷補助,並追回全部或部分補助款。
十四、未配合本縣協助配合現場查驗或實地抽查。
十五、同一申請補助案件已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
十六、現場查驗經限期改善未果者。
壹拾、為辦理本計畫補助事項,於必要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使用申請者相關資料,並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壹拾壹、 諮詢專線:
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 089-3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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