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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公告本縣部份休閒娛樂場所有條件開放復業申請

  • 日期:110-11-02

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公布事項辦理。

二、本縣休閒娛樂場所(八大行業)防疫有條件復業申請(如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 、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無陪侍服務者)。

三、應備證件:

(一)負責人/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公司/商業登記影本

(三)從業人員清冊(至少完成接種1劑疫苗滿14天,且從業人員首次服務前(申請復業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

(四)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影本(非臺東縣公共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範對象者可免)

(五)營業場所防疫照片(包含張貼防疫措施公告、體溫計、酒精、實聯制、容留人數上限等照片)

(六)訂定環境清潔及消毒計畫

(七)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包含人員名單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

四、申請書遞件審核窗口: 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

相關申請書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