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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政府(地政處)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 日期:112-03-17
  • 資料來源:庶務科

臺東縣政府(地政處)

職稱

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工作地點

臺東縣政府

需求名額

1名

資格條件

1、甄選標準:

   (1) 具office電腦軟體操作能力(如excel、word…)。 

  (2)具小客車駕駛執照。

   (3) 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4) 半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本職缺擬任工作相關經驗。

2、甄試方式:進行書面審查,擇符合需求者辦理面試。

3、工作內容:

   (1)辦理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會勘、查報、裁罰等行政事宜。

   (2)填報違規案件追蹤管考報表。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工作待遇:按月給付新臺幣33,180元。


聯絡方式

1、應徵文件:
(1)履歷表1份(A4、直式橫書、請黏貼最近半年內之2吋脫帽正面半身
相片1張、基本資料、自傳及詳列本職缺相關工作經驗)。
(2)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
2、應徵方式:
(1)採親送或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2年3月24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將應徵文件送至臺東縣政府地政處(地用科),並於應徵文件封面註明應徵臺東縣政府地政處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2)聯絡電話:089-343145。
(3)收件人:臺東縣政府地政處(地用科) 莊金英。
(4)地址:950218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備註

1、應徵文件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2、資格符合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
3、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