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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政府地政處約僱人員1名

  • 日期:112-03-17
  • 資料來源:考試任免科

臺東縣政府(地政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等

約僱3等1級220薪點(月薪29,150元)

工作地點

臺東縣

需求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資格條件

(一)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整體開發案--跨區公辦市地重劃籌備工作。

2.協辦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工程。

3.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

2.具國內外高中職學歷者須具備二年以上從事市地重劃業務、農地重劃業務、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業務及區段徵收業務等工作經驗。

3.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切結書及自傳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s://reurl.cc/ROkMrx下載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切結書(須本人簽章)。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工作經歷需檢附佐證資料,例如離職證明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例如專長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陳怡君 科員
2.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地政處重劃科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本職缺除正取1名,必要時得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6.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