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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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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 日期:108-12-06 資料來源:庶務科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1.為國內外大學或以上學校畢業,如非大學或以上學校畢業,則需為專科學校畢業,並須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須經手語翻譯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 3.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4.具汽車駕照者佳。 應徵方式: 1、應徵文件如下: (1)履歷表1份(請黏貼最近半年內之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2)自傳1份 (3)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4)汽車駕照影本1份。 (5)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學分等文件影本)。 2、工作內容、待遇及進用期間說明: (1)辦理手語翻譯服務計畫。 (2)協助辦理社會福利行政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4)每月薪資新臺幣34,600元。 (5)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表現優良者109年可續聘。 3、請於108年12月17日17時前(郵戳為憑)檢具上述應徵文件寄至本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封面請註明:應徵「社會處手語翻譯服務計畫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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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1.聯絡電話:089-340720轉112林澂專員 2.收件人: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3.地址:95001臺東縣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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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2.資格符合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 3.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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