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東大小事

台東縣警察局訂定「防制轄區高齡者(65歲以上)交通事故實施計畫」

  • 日期:101-07-11
  • 資料來源:公關室

警察局鑑於轄內近來年長者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頻傳,為有效加以防制,特訂定「防制轄區高齡者(65歲以上)交通事故實施計畫」,並要求各分局落實執行,以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臺東縣警察局分析101年1-6月A1類交通事故發生24件、死亡24人,其中高齡者(65歲以上)發生7人死亡,占A1類交通事故29%。其中駕駛機車有4件、自小客車2件、自行車1件;肇事原因分析:自摔5件、未注意車前狀況1件、行人穿越馬路被撞1件,未扣繫安全帽1件。
警察局鑑於轄區近來老年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頻頻發生,為有效加以防制,局長陳永利要求交通隊訂定「防制轄區高齡者(65歲以上)交通事故實施計畫」1份,並函文要求各分局落實執行,以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警察局將針對轄區65歲以上年長者並有下列情形:以駕駛汽(機)車、騎乘腳踏車或醫療電動車為代步工具,或有晨間運動習慣從事拾荒資源回收者列為高風險對象,由警勤區清查列冊並聚焦每半年逐戶執行宣導重點如下:
一、老年人身體狀況不佳,不宜駕駛汽(機)車者,宣導勿駕駛汽(機)車,並提供本局有「代叫計程車」服務項目。
二、老年人身體狀況允許駕駛汽(機)車者,宣導注意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無照駕駛、要正確扣繫安全帽帶,穿越道路要注意兩邊來車,並攜帶照明設備或穿著明亮衣服,以確保行車安全;身體狀況微恙時,停靠路旁休
息或撥打「110」代叫計程車。
三、製作轄區內老人交通事故宣導案例個案,加強交通安全宣導,以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