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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台東垃圾焚化廠回饋金支用問題 台東縣政府提出說明

  • 日期:101-11-14
  • 資料來源:空氣噪音防治科

垃圾焚化廠回饋金共分為焚化廠建設獎勵金、回饋設施經費及營運階段回饋金三種,其中前兩種為環保署補助,第三種為焚化廠營運時依焚化垃圾量給付。環保署在91年12月6日核定撥付本縣焚化廠建設獎勵金15,508,000元,到目前為止,該建設獎勵金由台東縣垃圾焚化廠回饋金費管理運用委員會同意支用8,778,353元,提供焚化廠周遭之台東市豐谷、豐里、豐源及豐榮里使用,尚結餘6,729,647元。另回饋設施經費環保署未核定補助,營運階段回饋金則因焚化廠並未啟用,故皆未發放。
因94年起垃圾量減少加上本縣反對焚化廠啟用之民意逐漸高升,故焚化廠回饋金費管理運用委員會於94年4月25日召開第8次委員會議後,就未再聘任委員及召開相關會議,而焚化廠建設獎勵金於95年8月25日最後一次核撥台東市豐谷里之環境清潔僱工費用後,迄今未再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