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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公私場所一起來

  • 日期:102-05-17
  • 資料來源:空氣噪音防治科

為維護國民健康,「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已於民國101年11月23日正式實施,管制項目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粒徑小於等於10微米之懸浮微粒(PM10)、粒徑小於等於2.5微米之懸浮微粒(PM2.5)、臭氧、細菌、真菌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有害物質。
室內空氣品質的好壞,將會直接影響學生的學習效果、上班族的工作品質及效率,甚至長期處在空氣品質不佳的室內,恐引發鼻塞、打噴嚏、喉嚨癢、眼睛乾癢、頭痛、疲倦、流行性感冒等狀況,且有毒物質將在體內累積,進而成為健康的隱形殺手,尤其家中有年幼孩童者,為了維護他們的健康及學習品質,家長應對其學習及居家環境之空氣品質更加注意。
臺東縣環保局積極關心各公私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狀況,於102年度將規劃辦理公私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講習宣導說明會外,也為受本法規範之逐批公告場所進行法規規定之檢測,目前第一批公告場所將以大型醫療院所、中大型圖書館及展覽館、公家機關民眾洽公區及交通場站候車大廳區等為優先公告對象。除上述公告對象外,其他各類場所本局也將逐年篩選對象進行巡檢,協助各公私場所了解其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現況,盡早做好準備以符合法規之規定。臺東縣環保局呼籲經公告之場所應落實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並應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擬定自主管理計畫與定期檢測室內空氣品質,以符合法規也為健康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