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東大小事

防制設施做得好、營建工地環境好

  • 日期:102-05-23
  • 資料來源:空氣噪音防治科

各類營建工地均應依法令規定,針對不同時期施工狀況做好污染防制工作,而部分工地因受到地形、周遭環境等因素影響,致揚塵污染防制無法達成法定效果,對此,環保局籲請各業主應依法即時提出替代防制設施之申請案。
替代方案申請條件須符合四項條件之一,分別為(1)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環境影響評估,(2)影響公共安全及權益,(3)防制設施設置困難,(4)原有設施替代。舉例來說,業者可能因施工範圍須移動,無法設置固定式洗車台,故業者可申請以高壓沖洗設備取代洗車台之替代防制措施,而沖洗後之廢水須因地制宜存置於蓄水桶或有同等效果之蓄水方式,不可任意棄置或溢流至工區範圍外。
102年5月-8月為加強宣導期,自102年9月起稽巡查時若發現無設置洗車台或未申請替代方案之工地,將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記點處理,累計超過10點者將告發處分。
大興土木難免造成污染,然事先防制勝於事後彌補,環保局呼籲營建業主善用替代方案之申請,申請範例請上本局營建工地專屬網站下載:http://www.228582.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