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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新創舉,運用社會勞動人執行節酒「交通安全」宣導工作

  • 日期:102-05-24
  • 資料來源:公關室

臺東縣警察局為推行臺東縣政府辦理102年度「節制飲酒計畫」方案,並防制酒駕事故發生,特與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合作,將本縣因酒駕易服社會勞動者14名統一調派,自102年5月24日起執行節酒「交通安全」宣導工作。
臺東縣警察局與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酒駕易服社會勞動之宣導工作內容如下:
1、於各鄉鎮轄區內之易飲酒場所、餐廳、卡拉OK等,舉「酒駕防制」交通安全宣導立牌。
2、於各鄉鎮轄區內易酒駕肇事路段或易發生A1類交通事故之危險路段舉「酒駕防制」交通安全宣導立牌。
3、於臺9線及臺11線沿線社區部落經常易發生居民或高齡者行穿省道公路之A1交通事故路段,舉「酒駕防制」交通安全宣導立牌。警告過往人車注意交通安全,並協助行動不便之居民或高齡者安全穿越公路。
4、於本縣每年度之部落豐年祭、村里民大會、社區治安會議或其他活動易有民眾聚集飲酒場所,舉「酒駕防制」交通安全宣導立牌。
5、於轄區上、下班尖峰時刻,交通流量較大之路口舉「交通安全」宣導立牌。
6、社會勞動人除舉立牌宣導交通安全外,並可配合於公共

場所或獨居老人居家清潔整理等。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洪培根表示,如本案執行情形成效良好,將與臺東縣警察局擴大辦理並將增加酒駕者加入。希望藉由社會勞動人在自己之居住社區執行節酒「交通安全宣導」工作,服務鄉里之機會,同時達到親身教化人心之目的,杜絕日後再次發生酒駕之僥倖心態及違法行為,期能達到有效防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之發生。
臺東縣警察局局長陳永利籲請有喝酒習慣之駕駛朋友應養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指定駕駛最安全」或代叫計程車服務等良好習慣,期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同時警察局持續「嚴正交通執法」,並針對惡性重大違規行為加強稽查取締。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臺東縣政府黃縣長表示,酒駕易服勞役者執行節酒「交通安全宣導」工作是臺東縣的一項創新作為,他將要求臺東縣警察局及縣府各單位持續推行「節酒運動」,將「節酒運動」全面推展,深植民眾內心,同時藉由個人、家庭、學校、社會等個個層面來統合運作,以構成點、線、面之連結,發揮之成效及影響程度將較為深遠且長久;同時警察機關持續落實嚴正執法,提高執法效能,才能有效遏止酒後駕車,確保用路人之交通安全,讓縣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