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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台東縣政府聲明稿-有關熱氣球活動場地高台周邊設置攤位

  • 日期:102-05-27
  • 資料來源:觀光遊憩科

去年台東縣熱氣球活動引爆全台熱潮,在今年我們將面臨南高雄,北花蓮的夾擊,在營造活動特色方面,今年特邀請眾多國外團體自由飛表演及多款造型球露出以加強吸引遊客目光,更首創全國唯一自由飛空中遊覽體驗。在強化環境服務品質方面,將以活動場地周邊配套活動及攤商區環境營造為重點,此部分將成為檢測活動場地環境品質之重要標竿,也是提升環境遊憩品質的關鍵,所以今年必須透過創造更高的服務品質及環境質感來突顯活動整體品質水準。本府特別要求活動承辦公司於本次攤商區以架高方式搭設,避免積水問題,且為了觀瞻,避免瓦斯桶充斥現場且影響攤商營業空間,每一攤商需求之瓦斯、水電管路統一隱藏式規劃,此外活動承辦公司也引進中興保全公司的雲端pos管理系統,針對攤商的發票,營業分析來於活動期間協助攤商朋友訂定商品售價及陳設方式,增加營運收入,而今年營業時間也延長至晚上11點,假日甚至通宵,營造美式餐廳及星光活動表演BAR,讓夜間活動體驗更為豐富;而早上4點也規劃部分攤商供應早餐及熱食,以服務去年徹夜排隊的遊客需求,以上總總規劃措施,都是期望以整體性之規劃來營造擁有最具特色之攤商嘉年華體驗區的活動場地,提供高品質一致性格調之遊憩體驗,以有別於花蓮縣及高雄市不同之形象風格。
也因熱氣球帶來許多人潮,有民眾為一探商機,詢問於場地周邊設攤營業之可行性,高台活動場地周邊多屬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農牧用地」應符合其容許使項目,簡單言之,如當地農民於農地自產並擺設臨時性攤位自行銷售,台東縣政府為輔導周邊農民提供遊客產銷合一之消費服務,將主動提供設攤整體形象規劃及設計之協助,以配合活動主視覺,符合活動整體之調性規劃並統一行銷。但若由地主以自地設攤招租或外地人經租地進行設攤招租,其使用行為則有悖於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立法意旨,因實與於農地上經營「攤販區」販售一般商品之行為無異,此非該地農業生產或經營之必要設施使用,如此恐涉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違反上述「農牧用地」使用經認定,依面積大小可裁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得按次處以罰鍰,其罰鍰數額並得逐次酌量加重三分之一,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為避免破壞活動整體品質及風格,呼籲大家勿貪圖一時之利私設攤位招租而以身試法。另有關「攤販區」之經營應依「臺東縣攤商管理及輔導自治條例」規定中之「攤商臨時集中區」或「觀光主題市集」申請並經審查核定後,始可設置營業。
本次活動期間,攤商區計有鹿野高台活動場地一處,係由活動主辦單位台東縣政府委託平實行銷公司辦理;另台東縣鹿野鄉公所配合本次活動辦理系列活動,亦將於鹿野龍田飛行傘降落場設置攤商體驗區一處,除此二處之外,其餘場地之攤商招租行為,均非屬本次活動辦理,台東縣政府1999專線及觀光旅遊處已接獲多通民眾電話,發現似有不肖人士假借縣府或受委託廠商名義招商,台東縣政府特此聲明有意從事本次活動之攤商特別注意,小心謹慎,避免遭誤導受罰或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