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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2月1日起台東縣府實施富岡港路邊停車收費 森林公園將宣導一個月後辦理

  • 日期:105-01-29
  •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農業處


為提供良好的停車及旅遊環境,台東縣政府將自2月1日起實施富岡港港區路邊停車收費,小型車比照市區路邊停車收費,每半小時10元,大型車停車格每半小時收費20元,另外,台東森林公園亦將同步收取使用清潔及維護費,惟將有1個月的宣導期,3月1日起才正式收費。
縣府農業處長許瑞貴今日特別向縣長黃健庭、副議長陳宏宗說明收費方式及標準,許處長表示,富岡港港區路邊停車收費時間自105年2月1日起,每天上午9點到晚上9點,收費標準小型車比照市區路邊停車收費,每半小時10元,每天上限150元;大型車停車格每半小時收費20元,每天上限300元。預計有小型車100格、大型車6格、身心障礙(免收費)2格、機車則不收費,港區內設有收費停1座提供繳費,亦可憑單據至超商繳費。
至於台東森林公園清潔及維護費也將於2月1日起收費,為使縣民及外地遊客知悉,宣導期間不收費,3月起正式收費,收費時段為每天上午7點30分,至下午5點30分,並依季節調整查驗票時段。收費標準全票30元、半票20元、大型車60元、小型車30元,其中縣民或於本縣工作、服務之民眾免費,縣內小型車輛則半價收費,於森林公園舉辦大型活動者,以專案方式申請。
許處長指出,藉由105年度港區停車收費統計,農業處後續將規劃海產街上縣有土地停車收費範圍,並自106年起實施富岡港港區及周邊停車場收費事宜。
黃縣長說,富岡漁港是台東通往蘭嶼、綠島的海上交通門戶,不過,過去由於港區未做完善規劃,民眾或旅遊遊覽車隨意停放,造成富岡港區相當雜亂,期盼在實施路邊停車收費政策後,能確實改善當天的停車狀況,還給遊客乾淨的旅遊搭船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