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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藥品分為三級:「處方藥」、「指示藥」與「成藥」

  • 日期:105-03-03
  • 資料來源:台東縣衛生局


藥品分級和電影分為限制級、輔導級與普遍級很相似,處方藥就如同「限制級」藥品,限由醫師處方監督使用,指示藥為「輔導級」藥品,可以由醫師、藥師或藥劑生來輔導民眾使用,而成藥就是人人都可以購買使用的「普遍級」藥品了。
「處方藥」是經醫師診斷,確定病因後開立處方箋,才能到藥局拿到藥品使用,藥局沒有醫師處方是不能販賣醫師處方藥(例如高血壓、糖尿病用藥、抗生素等)。
「指示藥」可以由醫師、藥師或藥劑生來指導民眾使用,購買時不需要有處方箋(例如普拿疼、胃藥(制酸劑)等)。
「成藥」不但不需要醫師處方箋,也不必經過藥師、藥劑生指示,民眾可以自行選購,但使用前須詳細閱讀藥品說明書與用法用量(例如綠油精與萬金油等)。
每個藥品究竟屬於那一級,可以從藥品說明書或藥盒包裝來確認。標示衛署藥製字第ooo號字樣是醫師處方藥或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藥品。醫師處方藥會標示本藥須失醫師處方使用或限由醫師使用。如果是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外包裝會標示「指示藥品」。成藥的外包裝上會標示成藥字樣,且一定要標示衛署成製字第ooo號字樣。
臺東縣衛生局呼籲民眾「生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不要任意聽信偏方及亂買來路不明藥品(包括中藥),如身體不適應諮詢專業醫師或藥師,依照醫師、藥師所給予的指示下使用藥品,不任意增、減藥量或停藥,若服用藥品後有不適現象,可以立即向醫師或藥師反應。
另外也呼籲藥局依《藥事法》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倘無醫師處方箋擅自調劑、販售供應處方藥,經查證屬實,將依同法第9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藥局無處方箋販售處方藥之違規行為,除重申依法稽查處辦外,並已列入重點稽查項目,切勿以身試法。

新聞發布單位:臺東縣衛生局食品藥政及檢驗科
聯絡人:梁義慶 089-33117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