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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以前年度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者,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 日期:108-03-15
  • 資料來源:台東縣稅務局


使用牌照稅於年度結束後仍尚未繳納者,稅務單位將依法處罰,台東縣稅務局呼籲民眾應儘速前往繳納,以免受罰。

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於每年4月1日起1個月內徵收,課稅期間為當年1月至12月,如年度結束後仍有欠繳稅款,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者,依使用牌照稅法將予以處罰,按欠繳稅款處0.3倍罰鍰,最高可連續處罰至0.9倍。
使用牌照稅為地方重要財政來源,台東縣稅務局籲請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應依限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因未稅使用公共道路受罰。
納稅人如仍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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