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東大小事

農地種電夯 臺東縣府呼籲先了解稅務農保權益 以免得不償失

  • 日期:108-10-30
  •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地政處

農地種電夯 臺東縣府呼籲先了解稅務農保權益 以免得不償失

最近有許多光電業者積極遊說農民出租農地種電,有些農民只知道有租金收入,沒完全弄清楚狀況就把農地出租,結果每年收到地價稅繳費單時,發現農地移轉時還被課徵高額的土地增值稅,覺得權益受損,臺東縣政府呼籲農民要詳細了解規定後再決定,否則得不償失。

臺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農地種電後,除了須繳交一筆回饋金給政府之外,因為農地已不是做農業使用,無法取得農用證明,未來農牧用地移轉(買賣、繼承、贈與)須課徵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

許多農民與業者簽約時,只知拿到的租金比較多,被業者綁約20年卻不知種電後年年要繳交地價稅,需要移轉時還有一堆稅金要繳,仔細一算才知道沒賺多少,而且20年期間土地無法自由利用。

地政處再次提醒民眾,農地農用才能享有農保、稅務減免及相關農業補助,如果有土地掮客或業者主動遊說農地種電時,為避免衍生糾紛,請先仔細了解自身權益及相關規定後再做出決定。

新聞聯絡單位:臺東縣政府地政處 地用科
聯絡電話:089-34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