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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政府105年度既有住宅耐震安檢補助申請

  • 日期:105-09-19
  • 資料來源:建築管理科

臺東縣政府105年度既有住宅耐震安檢補助申請
一、補助之依據及性能類別:
(一)行政院105年4月29日院臺建字第1050160595號函核定之安家固園計畫(105-110年)。
(二)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既有住宅耐震能力初步評估)。
二、補助件數:105年度既有住宅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650件,詳細評估20件。
三、申請資格及屋齡年限:
(一)公寓大廈類型:本縣轄區內,於民國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之合法建築
物,且作為住宅使用之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之建築物,得以一幢或一棟為單位申請補助結構
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但申請補助費用時,建築物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補助:
1.整幢(棟)為單一所有權人。
2.已進行都市更新程序(業經核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或計畫者)。
3.非依都市更新程序,欲辦理重建已申請建造執照者。
4.經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第6條規定判定,有危險之虞者,並已於建築物主要出
入口及損害區域適當位置,張貼危險標誌者。
5.已獲其他單位補助初步評估費用。
(二)透天厝類型:本縣轄區內,於民國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之合法建物。
(三)優先順序:
1.公寓大廈類型:7層以上且住宅達一半比例以上為優先,次為6層且住宅達一半比例以
上,以此類推,並依樓層數及申請日期排序優先補助。
2.透天厝類型:4層以上且住宅達一半比例以上為優先,次為3層且住宅達一半比例以上,
以此類推,並依樓層數及申請日期排序優先補助。
3.經優先補助後尚有名額者,符合上述三、資格者依申請日期依序補助。
(因本次中央補助款之補助金額有限,且考量本縣之公寓大廈或集合式住宅之安全因素,其
他未於本次受理者將視後續中央補助經費另行公告重新受理)
四、補助比率及補助金額上限:
(一)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採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