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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政府新聞稿1051118】

  • 日期:105-11-18
  • 資料來源:保留地管理科

因本府體育場擬於知本地區捷地爾興設簡易棒球場並綠美化該週遭環境,民眾於社群網站臉書謂臺東縣政府原民處「竟認為非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乙事,特此澄清。

一、 臺東縣立體育場於105年4月22日東體場字第1050000693號函(如附件一)請本處釋示,因辦理「臺東縣臺東市建國段985地號等閒置土地活化計畫─知本溪旁新建簡易棒球場」案,懇請釋示於前揭場域設置簡易棒球場是否需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
二、 本處於105年5月6日以府原地字第1050080718號函復(如復件二),該函說明四略以:「本案臺東市建國段985地號土地位於知本地區,且確為知本卡大地布之傳統領域…。惟,為避免不必要之誤會並使業務執行順遂,仍請事前與該部落溝通為宜」
三、 是以,本處從未認為知本捷地爾地區非卡大地布部落之傳統領域,故特此澄清以正視聽。
四、 本縣縣立體育場於造成該口語誤解後亦迅即發佈聲明表示:「本府施設簡易棒壘球埸之初,即有考量兼顧棒壘球運動發展培育優秀選手,亦能同時維護原住民族部落權益,為了改善原來土地髒亂、雜草叢生及塵土飛揚的環境,故朝向保持環境綠美化的簡易球埸及未添加任何附屬設施的方向施作,儘量保持原有土地之地形地貎,並保留8000坪一半的空間,在兼顧綠美化活化閒置空間、提供棒壘球運動埸域及維護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之間求取平衡,未來有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規定之開發行為,定將依循相關規定與當地部落溝通求取雙贏」。
五、 綜上,特請諸媒體先進惠予澄清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