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東大小事

「變更長濱鄉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自106年07月18日(星期二)起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週知。

  • 日期:106-07-18
  • 資料來源:都市計畫科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一條。
二、內政部106年7月5日台內營字第1060808805號核定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自發布實施日起,依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實施建築管理與土地使用管制。
二、核定之變更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暨臺東縣長濱鄉公所,備供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