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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公告「臺東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106年下半年度滾動修正暨新興計畫提案」召開聽證會事宜

  • 日期:106-11-29
  • 資料來源:企劃研考科

主旨:公告「臺東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106年下半年度滾動修正暨新興計畫提案」召開聽證會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5條、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現為國家發展委員會)101年4月9日都字第1010001379號函頒之「花蓮縣政府及臺東縣政府提報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作業須知」第3點暨106年4月13日發國字第106120063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1.事由:就「臺東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106年下半年度滾動修正暨新興計畫提案」,為便利廣大民眾能充份表達意見,特召開聽證會。
2.時間:106年12月9日(星期六)下午14時。
3.地點:臺東縣政府大禮堂(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一樓)
4.主要程序:由主持人說明案由,並指定相關人員報告本案重點,廣大民眾按發言順序及時間分配陳述意見,最後由主持人或經其同意之主管業務單位及其他與會出席者答復,主持人再詢問有無最後陳述。
5.本案聽證討論議題:「臺東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106年下半年度滾動修正暨新興計畫提案」。
6.出席聽證會意願之表示與書面意見及資料之提供:為便於行政作業,請擬出席聽證會者於106年12月6日(星期三)前(聽證日二日前)將出席人員名單,包括出席者姓名及單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等,並註明是否欲於聽證會中陳述意見及其書面資料等,送達臺東縣政府國際發展及計畫處企劃研考科(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三樓,傳真:089-343783、電子郵件:j5022@taitung.gov.tw)。但前開資料如認為有保密必要者,請於提出時敘明應保密之理由,並製作可公開之摘要文件,附加封面,併同電腦檔案,於聽證會開始前向臺東縣政府提出,所提意見請提出具可信度之來源、依據或佐證資料。


聽證議程(含聽證議題、出席聽證會確認書及書面意見格式電子檔),請至臺東縣政府網站(http://www.taitung.gov.tw)之公告訊息處下載。
為使聽證順利進行,當日下午13時30分開放發言登記,請欲發言者務必於會議開始前抵達會場,俾利排定發言人數、發言順序及發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