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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桃園市轄區內屬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及第4款所稱可通運水道、城鎮區域內水道湖澤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土地不得私有範圍公告

  • 日期:108-07-02
  • 資料來源:地籍暨資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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