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47條規定暨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108年10月16日起至108年11月14日止,計30天。
二、公告地點:計畫書、圖張貼(陳列)於本府建設處、臺東縣綠島鄉公所公告欄,供公眾閱覽。
三、民眾座談會日期及地點:訂於108年10月17日下午2時假綠島鄉立圖書館(臺東縣綠島鄉南寮村176號)舉行。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俾納供重製通盤檢討規劃作業研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