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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衛生局-專任助理 (契約約用人員)

  • 日期:113-04-22
  • 資料來源:衛生局

臺東縣衛生局

職稱

專任助理 (契約約用人員)

職等

每月薪資:36,316元起及1.5月年終奬金 (依實際在職比例)

工作地點

臺東縣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台東縣台東市更生北路384巷50號4樓

需求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本職缺之聘用期間自契約日起,先予考核三個月,經評定合格續約至至113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者:

(一)符合心理、社工、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醫務管理或前揭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內容:

1.推動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業務,辦理相關行政工作。

2.辦理心理衛生相關會議及教育訓練。

3.彙整心理衛生相關報表及經費核銷。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簡歷表(含照片)、自傳、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相關資歷等證明文件。
二、1.聯絡電話:089-230295轉501,承辦人:張小姐
2.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心理衛生及檢驗科
3.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備註

一、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113年05月10日(下午17:30)止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心理衛生及檢驗科。
二、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本次甄選辦理面試,將針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五、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