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東大小事

「揪」機車 未定檢機車無所遁形

  • 日期:101-08-30
  • 資料來源:空氣噪音防治科

本縣環境保護局將於轄區內各主要道路加強執行車牌辨識作業後,並於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比對,篩選未定檢車輛進行公文通知,若逾限期仍未檢測將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並將禁止換發行車執照。
環保局提醒民眾,依最新定檢政策,機車出廠滿5年,每年須依行照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間進行排氣檢驗,未依規定辦理排氣定期檢驗之車輛,可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並將禁止換發行車執照。
「車牌辨識系統」藉由影像拍攝車牌號碼,再比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料庫,確認是否已完成當年度排氣檢驗,未完成定檢將輸出稽查通知單郵寄給車主,為避免因稽查而受罰,請機車車主或使用人,每年記得前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的機車排氣檢驗站檢驗,除可了解車輛使用現況,也降低您的愛車排放廢氣污染空氣。
目前本縣認可之機車排氣檢驗站共49處,可供民眾前往受檢,若車輛已不再使用或不堪使用,車主應儘速至監理單位辦理車牌報廢及車籍註銷。若不清楚您的機車是否完成年度定檢,可至環保署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http://www.motorim.org.tw/輸入機車車號進行查詢,或來電詢問089-221999分機212,創造美好家園,全民應共同為保護空氣品質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