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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大武警察分局深入部落宣導 提醒鄉親酒駕新規定

  • 日期:102-04-29
  • 資料來源:公關室

大武警察分局為因應酒後駕車新規定,派員深入社區部落,針對有酗酒習慣及曾犯有酒後駕車之民眾,加強酒後駕車防制宣導工作,期能有效降低酒後駕車肇事率。
今年新修正酒後駕車規定,特別針對酒後駕車累犯、拒測等行為加重處罰,規定內容如下:
一、 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駕車酒精濃度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二、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大武警察分局分局長楊國祥表示:政府已提高酒後駕車罰則,為了有效降低酒後駕車再犯率,深切企盼民眾能愛護自己尊重他人,酒後千萬不要駕車,謹記避免酒駕口訣:「酒後駕駛危險高,醉不上道很重要,酒逢知己千杯少,後座休息剛剛好,指定駕駛沒煩惱,平安到家擁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