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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府接獲民眾檢舉私釀酒品網路販售 違者最高可罰100萬

  • 日期:111-07-28
  • 資料來源: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菸酒管理科

發布日期:111728

臺東縣府接獲民眾檢舉私釀酒品網路販售 違者最高可罰100  

 

近日臺東縣政府接獲檢舉,有民眾自行浸泡虎頭蜂酒並上網兜售,縣府提醒民眾,未經取得許可執照而產製之酒品不得販售牟利,販售私酒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如該私酒係由販售者所產製,可依同法第45條規定,合併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應使用合法業者產製或輸入之酒品,對於自行產製之私酒,僅供自用,不得販售,以免觸法。

 

臺東縣政府表示,我國菸酒產製採許可制,經許可並領得執照始得產製及營業,民眾如基於生活習俗或傳統文化有自製酒品之需求(如自釀小米酒、泡製虎頭蜂酒或鹿茸酒等),成品及半成品數量合計每戶不得逾100公升且僅得自用,請民眾注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如有發現疑似違規菸酒,請撥打菸酒檢舉專線089-325728

 

此外,酒後不駕車是現代人應具備的常識,今年加重酒駕相關罰則,以遏阻酒駕歪風,同時也倡籲酒後代駕機制,切勿心存僥倖違規,避免危害他人與自身生命,目前縣內提供代駕服務的業者包括一桐計程車行089-324282、台灣大車隊55688、三馬計程車行089-322000及大都會衛星派遣車隊55178,相關資訊歡迎至臺東縣酒後代駕服務資訊專區查詢(https://tour.taitung.gov.tw/zh-tw/news/details/5040),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縣府再次呼籲民眾應使用合法業者產製或輸入之酒品,避免購買民間私釀酒、來路不明的酒類、或販售私釀酒等違法行為,同時提醒酒後不開車,及酒後找代駕或改搭乘計程車、大眾運輸工具,確保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臺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菸酒管理科

新聞聯絡人:王昱棨 

電話089-360805

信箱:d6022@tait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