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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車輛後斗烤香腸?不依規定裝載客貨小心觸法!

  • 日期:113-04-19
  • 資料來源:臺東縣警察局 交通隊

發布日期:113年4月19日 

車輛後斗烤香腸?不依規定裝載客貨小心觸法! 



近日臺東有民眾po網於路上遇有乘客在行駛中的車輛後斗烤香腸,在食物香味薰得用路人飢腸轆轆同時,該車輛也因不依規定裝載而存在著不小的安全隱患。 

車輛作為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交通工具,確實帶來了便利,但安全卻是絕對不能忽視的。許多人在裝載時經常忽略規定,成為交通安全隱藏的未爆彈。去(112)年臺東縣不依規定裝載相關的事故就有33件,其中9人受傷,1人死亡。 

那什麼是依規定裝載呢?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載運人員及貨物時,車門、車廂應能良好關閉,物品應該捆綁牢固、堆放平穩,不得突出車身兩側。汽車載客時,乘客應坐於車廂內,不得坐於車斗,並框式貨車的後車廂也不得載人,且載客數不得超過核定數量。對於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的貨物,應該嚴密封固、適當裝置,貨物尺寸及重量也不得超出該車種、車輛之規定。 

除了汽車以外,機車的附載規定亦要注意,以常見的普通重型機車為例,載物重量不得超過80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亦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若為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能防止其發洩者,應嚴密封固,裝置適當,而乘客在乘坐時也要注意乘坐穩妥,不得側坐也不要超載。 

臺東交通警察隊長劉正達表示,機車是臺東常見的交通工具,但在使用時應注意安全。機車載客應限一人,後箱也應注意尺寸。此外,超載人客的貨車常見於路上,尤其是乘客坐於車尾斗的情況更是危險,因車尾斗未設置安全帶等保護措施,乘客一旦發生意外易受傷甚至死亡。因此,在裝載時應嚴格遵守規定,若貨物或乘客過多,應考慮分批運載,以確保用路人和乘客的安全。 

東警交通隊提醒民眾,若汽車不依規定裝載,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將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若因而致人受傷還會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更將吊銷駕駛執照,為了安全與荷包請駕駛人不要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發稿單位:臺東縣警察局 交通隊 

聯 絡 人:分隊長陳彥銘 

自動電話:089-32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