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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防止噪音穿腦干擾社區安寧 臺東縣1家視聽歌唱業者遭罰6千元

  • 日期:111-11-10
  • 資料來源:臺東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

防止噪音穿腦干擾社區安寧 臺東縣1家視聽歌唱業者遭罰6千元

發布日期:111年11月10日

隨著疫情管制鬆綁,民眾常趁下班、休假時,好友相約卡拉OK、KTV歡唱、紓壓,可是當業者隔音措施不完善,便易發生歌唱噪音妨害安寧的陳情案件,統計111年1至10月底止,臺東縣環保局受理該類陳情案件計190件,約佔陳情案件總數9.31%,多為勸導改善或無違反噪音管制標準,但有1件因營業項目未登記「視聽歌唱業」,違反不得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唱歌的時間規範而被處6,000元罰款,呼籲業者除應做好隔音措施外,如營業項目未登記視聽歌唱業者,應遵守不得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唱歌的時間規範公告,共創寧靜舒適的生活環境。


臺東縣政府表示,生活安寧是每個人的權益,應受到尊重,民眾休閒娛樂一起歡樂K歌,不過,如果業者隔音設施不完善,美聲變噪音穿腦,會讓人感覺不舒適、煩躁,且若是又發生在夜間或假日午休時間,更會干擾他人休息或睡眠,引發民怨及陳情,因此呼籲民眾在歡唱時,選擇視聽歌唱營業良好且隔音設施完善的場所,而從事視聽歌唱業者,在拚經濟的同時,更應主動設置噪音防制設施,防止漏音及阻擋衰減聲音的傳播,避免噪音妨害他人安寧。


環保局指出,針對臺東縣境內從事視聽歌唱業的噪音管制作為,主要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當受理該類噪音陳情案件,會以現場聲音判斷,如果聲音大且持續,便會依規定於周界適當地點或陳情人指定地點,使用噪音計量測音量,如果超過管制標準,會限期業者改善,如未改善者,可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另因部分營業項目未登記「視聽歌唱業」的營業場所也常發生卡拉OK噪音妨害安寧陳情,因此,臺東縣亦公告規定該類營業場所於每天晚上11時至隔日上午7時及週六、週日和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的規範,如違反者,直接可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


環保局呼籲,各從事視聽歌唱業應重視及遵守相關噪音管制規範,維護環境安寧,敦親睦鄰又可避免荷包的損失。若民眾發現上述噪音情事,環保局24小時受理陳情,請撥免費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221999報案,或可透過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手機APP公害報報等方式報案。



發布單位: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 

新聞聯絡人: 林士銘

聯絡電話: 089-22199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