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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稅務局:餐廳附設卡拉OK應課徵娛樂稅 請依規定登記以免受罰

  • 日期:112-05-24
  •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發布日期:112年5月24日


臺東縣稅務局:餐廳附設卡拉OK應課徵娛樂稅 請依規定登記以免受罰 


許多餐廳或小吃店為招攬生意吸引顧客上門用餐,常有附設卡拉OK伴唱設備,供顧客一邊用餐一邊歡唱,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不管有沒有額外向顧客收費,都是屬於課徵娛樂稅的範圍,業者要記得辦理娛樂稅設籍及代徵手續,以免受罰,最高可處15萬元罰款。 

 

稅務局表示,有許多餐廳或小吃店業者常有誤解,認為只要未就卡拉OK部分向消費者額外收取費用,就不需要課徵娛樂稅,其實不然;餐廳附設卡拉OK伴唱設備供用餐客人唱歌娛樂,即使未就卡拉OK部分額外收取費用,但顧客若未進門用餐消費,就無法使用該餐廳附設之卡拉OK設備唱歌,故唱歌的費用實質上已包含在餐飲費中,所以依法仍應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餐廳或是小吃店附設卡拉OK放映電視銀幕設備,屬於娛樂稅法規定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核課娛樂稅,呼籲餐廳或小吃店有附設卡拉OK的業者,應於開業前辦妥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者,將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利用臺東縣務局網站線上查詢、AI智能客服或撥打089-231600分機28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發布單位:臺東縣稅務局

新聞聯絡人:謝金齡 

電話:089-231600分機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