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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臺東縣衛生局加強稽查「菸盒警示圖文加大50%」未發現違規 籲違法販賣最高處5萬元

  • 日期:113-03-23
  • 資料來源:臺東縣衛生局保健科

發布日期:113年3月23日


臺東縣衛生局加強稽查「菸盒警示圖文加大50%」未發現違規 籲違法販賣最高處5萬元

 

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1條要求締約方應在菸品包裝標示健康危害警示,我國「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有關菸盒警示圖文加大50%規範於3月22日正式上路,臺東縣衛生局也於首日進行全面性執法,共稽查14家,並未發現違規,衛生局提醒縣內業者確實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不得販售舊包裝菸品,若違法販售可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臺東縣衛生局表示,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母法已上路實施近一年,但部分子法仍有上路緩衝期,例如警示圖文面積從35%增至50%規範,由於市面上仍有很多已經製造完成的菸品,無法立即禁止,因此,延後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未來衛生局將強力執法稽查。


衛生局長孫國平提到,「警示圖文」已被視為與吸菸者的健康溝通媒介,以一天吸一包菸的吸菸者來說,一天至少接觸20次警示圖文,一年就有超過7000次以上頻率接觸菸盒的訊息。


目前菸盒上的吸菸有害健康警示圖共8則,並提供戒菸專線0800-636363,如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2項、第3項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低於50%及標示方式、內容或位置規定,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並按次處罰;販賣者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聯絡人:臺東縣衛生局保健科 李雅菁、詹淑娟089-331171分機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