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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為住家使用時,愈早申報愈有利喔!

  • 日期:100-05-31
  • 資料來源:稅務局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100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如逾期繳納,每逾2日需加徵1%滯納金。
該局表示,房屋原出租供人營業使用,如果承租人退租後收回供住家使用,納稅義務人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於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而且愈快愈好,因為逾期申報,只能自申報日當月份起適用新稅率。
該局並說明,房屋稅之計算方式是按月課徵,只要在當月的15日以前變更為住家用,那麼當月份就可以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如果在當月16日以後變更,當月份仍應按原來的稅率課徵房屋稅,次月才能改按新稅率課徵,提醒民眾注意,以減輕房屋稅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