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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

  • 日期:102-06-04
  • 資料來源:稅務局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102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逾期繳納稅款者,每逾2日需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1的滯納金。尚未繳納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可以電話、親臨該局房屋稅服務櫃檯,或該局網站(www.tttb.gov.tw) 申請補發繳款書,在期限內完納,避免加徵滯納金。
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付費查詢專線089-231600分機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