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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小事

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小心受罰

  • 日期:106-04-24
  • 資料來源:台東縣稅務局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於規定期間內繳納使用牌照稅,如逾期繳納,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如逾30日仍未繳納,除移送強制執行外,車輛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不但要補繳稅款,還會按應納稅額處1倍以下的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車主,稅捐稽徵機關會運用車牌自動辨識系統、路邊收費停車格等多元管道,查緝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一旦被查獲違反稅法規定,就必須依法裁處,車主千萬不可大意,一定要按時依法繳稅。若您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電話(089)231600轉270~27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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